标准尺度 发表于 2006-4-8 16:53:00

27岁女教师深夜失踪 被抛尸下沙一河中

27岁女教师深夜失踪 被抛尸下沙一河中




   一个年轻的女子,被人杀害并抛尸于下沙5号大街公交车站对面的一条河中,昨天中午,女子的尸体被警方发现。而就在一天前,下沙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向警方报警,说学校大专部27岁的女教师冯某失踪了。不幸的是,经警方证实,被杀害并抛尸河中的女子,正是该学校失踪的老师冯某。
   更令时报记者感到痛心的是,就在昨天早上,时报还接到了冯某一个朋友的求助电话,请时报帮忙寻找她。但在记者赴下沙调查采访的途中,却得到了冯某被害的不幸消息。
  女教师朋友托时报寻人
  昨天早上7时49分,郑小姐给时报85055000热线来电称,4月5日晚上朋友离奇失踪了,她是下沙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的女教师冯某。
  郑小姐回忆,4月5日晚上,她和冯某等朋友一起来市区玩,晚上10点左右各自分开回家。因冯某在下沙教书,平时住在学校宿舍,分开后就独自走了。第二天,一帮朋友接到冯某学校老师的电话,说冯某一直没有回过学校,手机也联系不上。
  “到现在为止,一点消息也没有,我们都很担心。她身高1米6左右,皮肤白白的,圆圆脸,披肩发。”请时报登报寻找一下,挂电话前,郑小姐再三对时报记者说。
  寻找中得知女教师已遇害
  在时报记者赶赴下沙寻找失踪的冯某线索时,又有读者给时报85055000热线来电,说下沙5号街与6号街交叉口附近的一条河中,发现了女尸。
  一个不祥念头在记者脑海闪过,这不可能……到达现场后,记者从警方了解到,4月6日早上,警方接到冯某学校报案,称女教师冯某失踪了。随后,警方以失踪人口开展调查。昨天早上,有人向警方报案:“5号街公交车站对面的河岸上,有一大摊血迹。”接警后,通过对现场的勘察,警方怀疑河中可能会隐藏着案情,便叫来打捞队开始在河中搜捞可疑物。
  14:20左右,几名穿着校服的女生,双眼紧盯湖面。一具女尸从河中被打捞起来。经警方证实,死者正是前两天失踪的女教师冯某,系他杀。
  “是冯老师吗?”闻讯赶来的李同学,双手紧抓着在一旁哭泣的王同学的肩膀,十分悲痛。王同学双眼呆滞地点点头,两人哭成了泪人。
  爱旅游的她是班主任  
  “她平时工作很负责的。”昨天下午,当记者赶到育英学院时,学校刘老师反复说道,他不愿意相信这是事实。
  刘老师说,冯某是金华人。三年前在浙江师范大学毕业后,就来到学院大专部任旅游地理专业老师。冯某今年才27岁,又是家里的独女,但很能干,一个人带着好几个班的课,还是班主任。
  据刘老师介绍,5日下午学校放学后,冯老师坐校车去了市区。第二天上午,有学生反映冯老师一个上午都没上课,到下午依然不见人影。
  “以前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。”刘老师赶紧拨打冯某的手机,但已经关机。他又立刻打电话联系冯某在金华的父母,父母称女儿没回过老家。刘老师赶紧向下沙警方报了案。
  “她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,工作很负责,为人也很和善,与同事间关系处得很好。”学校的老师都很难过地说。
  采访中有老师告诉记者,冯某至今还是单身,一直住在学校的宿舍里,很喜欢旅游。
  遇害地点离学校几百米
  记者发现,在5号大街的小河周边,有好几个公交站台。在发现冯某尸体的小河旁边,就有一个公交站台,197路、210路夜间车、858路、328路等都在这里停靠。离小水河稍远一点,还有525路等公交车停靠。
  据了解,到晚上10点以后,这里很多公交车都停止运行了,858路和328路还有最后一班车。另外,210路夜间车会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,但终点站是城站火东站。
  那么,如果冯某当天晚上是乘坐出租车回校的话,出租车一般会停在学校门口,而发现冯某尸体的小河离学校尚有几百米路程。
  如果冯老师乘公交车回家,只可能乘坐858路、328路或210路夜间车。而210路夜间车经杭海路,走的线路都处于郊区,冯某和朋友一起出去玩,不大可能会到郊区,因此,冯某会不会是乘坐858路或328路,下车后遇害的呢?
  (本线索由邵先生提供)
  冯某身高在1米6左右,皮肤白白的,圆圆脸,披肩发。如果你在5日晚上,在下沙曾经见到过这样的年轻女士,或有其他线索,请和时报热线85055000联系,共同协助警方早日破案。

玻璃耳环 发表于 2006-4-9 14:49:00

住在下沙的老师和学生晚上都不要单独出门了,好恐怖哦!看来下沙的治安该加强了!

我容易吗我 发表于 2006-4-9 16:04:00

不幸的事情!哎~~~

yongyuanxiaohou 发表于 2006-4-9 18:43:00

悠幽 发表于 2006-4-9 21:02:00

很可怜的,那个人真没人性

GSY06 发表于 2006-4-9 22:05:00

“刘老师”给冯打了手机:合情合理,给金华冯父母家打电话询问:也合情合理。两个电话没结果就报警,不合情理!问:报告系领导了吗?他们怎么说的?问:报告院领导了吗?他们又是怎么说?置院系两级领导于不顾,竟自打电话去报警,甚至报媒体,这是育英最犯忌的事,一下子捅到社会上,不符合育英历来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的处事原则;那么如果事实是报告了院领导,他们当时是怎样表态的呢?

錢zhì剛 发表于 2006-4-10 17:27:00

这次居然会轮到我们学校出事,还好不是学生,要不然领导又要吃不了兜着走了。。。。

配角 发表于 2006-4-10 18:06:00

下沙是个不详的地方

悠幽 发表于 2006-4-10 18:28:00

有点呀

跃春121 发表于 2006-4-10 21:41:00

人之初,性本善,善恶有报是假的,真实的只有死亡,犯罪,所以该有的是最严厉的法律,在这种严厉的法律下,那样那些存在侥幸犯罪的人才会断了那个念头,人权在人一生中,只有在幼儿时期,和老的什么做不了的时候 或病的做不了的时候才最能体现.人分两种,生或死.

恩慧 发表于 2006-4-11 00:22:00

毕业了还是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吧...............

wy135168 发表于 2006-4-11 10:51:00


住在下沙的老师和学生晚上都不要单独出门了,好恐怖哦!看来下沙的治安该加强了!
是啊,真的要加强治安啊///这样多让热恐慌和伤心啊//

最爱小熊猫 发表于 2006-4-11 12:09:00

以下是引用配角在2006-4-10 18:06:00的发言:下沙是个不详的地方
貌似。。
不过在下沙的日子还算安全。。呵呵。。。

wangyeqing 发表于 2006-4-11 20:06:00

那是你还没碰到啊 ,,,,,,

手指 发表于 2006-4-12 17:36:00

恐怖啊

手指 发表于 2006-4-12 17:37:00

手指 发表于 2006-4-12 17:38:00

wayne1617 发表于 2006-4-12 17:51:00

结果怎么样了啊?

zhufangjun 发表于 2006-4-12 18:37:00

太可怜了一个老师么

zhufangjun 发表于 2006-4-12 18:3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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